1.邢台市政建设集团沥青加工二厂扬尘污染案
污染事实:邢台市环保局对邢台市政建设集团沥青加工二厂检查发现,该厂主要粉粹河道卵石加工红石子和红石粉,现场检查时没有生产,生产设备没有拆除,厂区有原料和产品露天堆放,没有采取防尘措施,存在扬尘污染。
处理情况:对露天料场已采取防尘措施,并依法立案处罚。
2.沙河市中联砂石厂扬尘污染案
污染事实:邢台市环保局对沙河市中联砂石厂检查发现,该厂建有3条砂石生产线,主要对河道砂石破碎筛选生产红石子和河沙,现场检查时没有生产,生产设备没有拆除,厂区有部分砂石和河沙露天堆放,没有采取防尘措施,存在较大扬尘污染。
处理情况:对露天料场已采取防尘措施,并依法立案处罚。
3.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环境污染案
污染事实:邢台市环保局对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主要以沙子、水泥为原料生产水泥管道,厂区有约90立方米沙子和废渣露天堆放,没有采取防尘措施;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增加管道露天喷涂焦油沥青漆工序,厂区及周边气味难闻。
处理情况: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切断用电,并依法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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