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 国内国际 政务 评论 历史 论坛 博客 投诉 视频 娱乐 图库 热点 财经 房产 健康 教育 旅游 汽车 电力 国企

“双十一”电商名利双收 网店征税还有多远?

2013-11-14 09:01:22 来源:河北新闻网

    另有一位淘宝卖家表示,大多数淘宝小微卖家还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如果征税,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负担,“如果自己有囤货,那70%左右都是亏损的。且90%的消费者也长期存在着购物不索取发票的习惯,虽然天猫规定是要提供发票的,但是卖家从来不会主动提供发票,除非顾客说需要发票,那么卖家才会提供。所以要在淘宝推行征税政策,实施难度也不小。”

    如他所言,个人卖家大多只是出具一份收据单或者购买商品目录,而往往更便宜,可一旦买到假货只能自认倒霉。记者随手在网上搜索网购维权等字样,受无发票影响而不能进行维权的网友帖子不胜枚举。

    采访中,河北经贸大学教授郭宏认为,如今对个人网店征税时机尚未成熟,但今后采取征税却是大势所趋,“毕竟征税还得考虑C2C领域的市场规模和盈利水平。若对个人网店开始征税,那么对于卖家来说也有利于提升自身的信誉度,这是一种正面的效应,但会造成成本增加,价格优势降低。”

    悬念:征收5%营业税能否实施?

    关于个人网店征税问题争议由来已久。早在2011年,武汉国税局开出了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对一家淘宝女装店征税达430余万元。今年3月两会召开期间,苏宁云商董事长张近东提出的关于电商征税的提案引发热议。随后,又有消息传出称,网店征税一事进入倒计时,政府部门已经开始商讨具体收税措施,年内可能正式向网店征收5%营业税,但该说法并未得到官方证实。

    就如上述卖家李飞所言,“个人网店的主要问题是无据可查,甚至无固定场所,所以无法征税,江浙沪的卖家基本都往大地方写,好多小地方的卖家,所在地都写成上海,根本没法查”。

    河北经贸大学郭宏教授也指出,征税的前提在于要有工商和税务登记,如若不登记,征税的法律依据不充分也很难操作。由此看来,短期内还不会对个人网店进行征税。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就《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也表明对个人网店征税暂时没有开展。

    意见稿中称:按照现行登记注册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考虑到网络市场发展现状和促进创业就业的需要,现阶段对尚不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自然人放宽准入条件,允许其暂不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责任编辑:孙婷】
分享到
更多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3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