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见习记者常方圆)河北省开展“肃毒害、保平安”禁毒百日会战以来,张家口市公安禁毒部门为保证易制毒化学品合法使用,严防其流入非法渠道,近期着重加强了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检查,查处多起无证购买易制毒化学品行政案件。
10月28日,张家口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在对蒙牛(察北)乳业有限公司进行易制毒化学品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非法购买易制毒化学品,且未按规定如实记录交易情况、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当天查获违规易制毒化学药品乙醚8.5千克、盐酸20千克、硫酸7千克。察北分局刑警大队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及《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对蒙牛(察北)乳业公司提出警告,并提出整改措施。
10月29日,怀安县公安局禁毒民警到头百户镇上王庄村北怀安县万安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位于该公司西侧的储存罐内储存有大量盐酸。公司法人称所储存的15吨盐酸是9月12日从山西仟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但在购买、运输过程中未到公安机关办理购买、运输备案证明。办案民警当即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对该公司做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11月12日,万全县公安局禁毒中队民警到辖区内张家口长城乳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在该公司实验室内发现大量未办理购买备案证明的硫酸、盐酸、丙酮等易制毒化学品。民警对该公司实验室和药品库房检查后,查获硫酸180kg、盐酸200kg,丙酮1000ml(重约1kg)。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万全县公安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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