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推荐评选工作正式开始了!昨日,记者从市文明办了解到,此次评选,企事业单位、驻邢部队等均可参评,对参与“民意通”和“行风热线”活动中工作积极、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等成绩优异的单位,实行优先推荐。各参评单位要于2014年1月10日前将整理好的申报推荐材料报于市文明办。市级文明单位也是市委、市政府表彰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实行两年一届,两年一评选。
工作停滞不前文明单位不再推荐
此次评选,本市辖区内,单独建院,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或工会基层组织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国有、集体、民营、合资等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居民委员会、乡(镇)、行政村;国家和省驻我市的企事业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驻本市的所属单位,均可参加评选。
本届评选主要考察2012——2013年度的工作状况。上届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届满自动废止,需参加新一届市级文明单位的申报评选命名。推荐评选市级文明单位坚持控制数量、保证质量、加强动态管理的原则,推荐数量将比上届适当减少。对工作停滞不前、无新起色的原市级文明单位不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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