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晚报讯(记者杨伟广)从12月1日起,《邯郸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正式实施,今后医院和患者之间发生医疗纠纷后,将由第三方介入调解处置。
近年来,邯郸市医患纠纷数量逐年增加,医患之间矛盾呈现出逐步升级和激化的趋势。据邯郸市卫生部门对10家市直医院的不完全统计,2010年—2013年5月前,共处置医患纠纷300件,发生堵门闹事的120余起,共赔偿1333万元。这给医院及医务工作者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另外个别患者由于自身权益得不到及时维护而对卫生部门产生了不良印象。
为此,邯郸在医疗系统之外,建立完善第三方调解机制,将设立邯郸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员从具有较强专业知识的医学专家、法律专家、法医专家、保险专家、心理学家、社会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专家库中抽取”。同时,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不但有利于医疗机构合理规避执业风险,也有助于第三方调解医患纠纷。《办法》还对“患方”做了正反两方面的解释,即“患方,包括患者、患者直系亲属、其他亲属和受委托的律师等人员”。不是患者或患者亲属到医疗机构聚众闹事以获取不当利益的人员,视为“医闹”人员,由公安机关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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