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屈冰、李鸥 记者郎海江)近日,衡水市枣强县新屯乡胡辛庄一村民抱着一个轿车前大灯到枣强县交警大队报案称,11月17日18时许,范某驾驶三轮车在枣强县新屯乡胡辛庄路口被撞,伤势严重,肇事车辆逃逸,现场只遗留肇事车的一个前大灯。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勘查,但因受害人没有及时报案,被撞三轮已被推走,现场没有查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办案民警一方面在事故现场走访群众,寻找有价值线索;一方面从遗落的车灯入手,查找肇事车型。
经多家汽修厂甄别,确定了大灯为吉利牌轿车所配。在民警走访中,一名群众提供线索,事发时曾看到一辆黑色轿车经过,牌照上好像有1和9两个数字。根据这两条线索,办案民警通过公安信息网对200余辆具有上述特征的车辆进行了筛查和对比,最终发现车牌为冀TJ**1*9的吉利轿车有重大嫌疑。
办案民警迅速赶往嫌疑车辆车主住处,发现车主与嫌疑车辆均不在,民警向其家属亮明身份,说明来意,指出肇事逃逸的后果。最终迫于压力,肇事车车主于某在11月21日14时到枣强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投案自首。
目前肇事者于某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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