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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全力完成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任务

2013-12-09 09:32:36 来源:沧州日报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将在沧州市展开,这次普查的主要任务是,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了解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普查对象是全市辖区范围内所有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等。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为2013年度,普查登记和数据采集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整个普查工作从2013年开始到2015年完成。普查的方法是联网直报单位通过网络直接报送普查表数据,非联网直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由普查员使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P DA)采集普查数据。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步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进行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各级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密切配合,用更扎实的工作、更细致的作风、更科学的方法、更严密的体系,认真完成普查各项工作。

    一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经济普查的责任感。此次普查涉及全市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4万余家、个体经营户30余万户。通过开展经济普查,可以进一步摸清我市经济家底,全面掌握三次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系统了解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的现状以及各主要生产要素的构成。这将为我市提高宏观调控科学性和有效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供可靠依据。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做好这项工作。

    二要精心组织,确保经济普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要把经济普查作为当前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原则,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及时主动研究解决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垂直管理部门要协助地方普查机构做好对本系统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普查登记工作;宣传部门要做好普查宣传的组织策划和宣传发动;监察部门要协同做好经济普查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要对经济普查在财力和物力上给予支持和保障,决不能因经费问题影响普查进度和质量。

    三要依法普查,切实保证经济普查的数据质量。数据质量是经济普查的生命,全面、准确、客观、真实是经济普查的核心要求。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普查登记工作。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普查机构、统计部门依法独立行使普查资料的搜集权、审定权和报告权。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所有普查对象都要主动配合普查人员开展普查工作,严格依法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数据。各单位要将数据质量控制贯穿于普查的全过程,落实到工作的各环节。经济普查取得的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用作考核、奖惩普查对象的依据,不得依据普查资料,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处罚。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拼搏干劲,以求真务实、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坚决打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攻坚战。

【责任编辑: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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