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10家医院3年发生堵门事件120余起
成立专门委员会调解“医患”纠纷地点设在司法局
非患者和患者参与调解纠纷即被视为“医闹”
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陈正 实习记者杨思华 史晟全)针对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医患纠纷案件与日俱增的状况,从12月1日起,河北省邯郸市实施《邯郸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医患纠纷的处理程序和处理方式,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据了解,该《办法》为河北省首部聚焦“医患关系”的政府规章。
据有关部门对邯郸市直10家医院的不完全统计,2010年—2013年5月前,共处置医患纠纷300件,发生堵门闹事的120余起,共赔偿1333万元。为建立严格的医患纠纷预防与报告制度,创新医患纠纷解决机制,规范医患纠纷的处理程序和处理方式,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邯郸市制定出台了《邯郸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
《办法》共33条,分为七个部分,其中包括: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处置原则、职责分工等;医患双方的责任义务和预防措施;相关部门对医患纠纷的处置程序;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职能、工作程序等;医疗责任保险;法律责任;附则等相关内容。
据邯郸市市政府法制办法规处何金生处长介绍,为了有效制止“医闹”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参与医患纠纷,本办法第3条对“患方”做了正反两方面的解释,不是患者或患者亲属到医疗机构聚众闹事以获取不当利益的人员,视为“医闹”人员,将由公安机关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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