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7日,平乡县水务局、节固乡人民政府曾联合下发严禁在小漳河河堤垦田耕种及破坏河道堤防的紧急通知,要求严格责任,明确专人绿化;禁止在河堤上私自耕种农作物和树木;严禁各种破坏河堤的情况,如挖沟、起土等违法现象。“为了水系,老百姓都遵从不再耕种,但挖土现象却从未停止。”6日上午,村民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水工程的义务,不得侵占、毁坏堤防、护岸、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等工程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本行政区域内水工程,特别是水坝和堤防的安全,限期消除险情。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
9日下午,记者从节固乡了解到,当地党委政府对此事非常重视,经与平乡县水务局协商,已责成肇事者恢复原貌,目前已经动工。(燕赵都市报记者张会武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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