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冉文园、马永胜、马志晴)12月17日,在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共同举办的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活动中,蠡县人民检察院荣获“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据悉,经全国各地区各部门推荐,共评选出99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80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河北省有四名个人和包括河北省蠡县人民检察院在内的两个集体分别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蠡县人民检察院也成为全国检察机关首次获此殊荣的三个集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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