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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邢台出台应急预案应对空气污染

2013-12-20 08:59:34 来源:燕赵晚报

  燕赵晚报讯(记者杨东、丁宝军)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衡水、邢台近日分别出台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下简称《预案》),将空气污染分为4个预警级别。当市区空气质量指数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时,将启动实施应急预案,分级采取健康防护、建议性污染减排和强制性污染减排等应急措施。两市均规定,如遇极重污染天气,80%公务车辆将停驶。衡水还规定红色一级响应时,中小学、幼儿园停课。

  衡水同、邢台两市均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Ⅳ级(蓝色)、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四个等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当预测邢台市未来24小时、48小时、72小时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启动市级预警。

  同时,明确应急响应划分四个级别。如遇极重污染(I级)天气将对钢铁、水泥、焦化、玻璃、铸造、化工、电力、煤储和燃煤、燃油等重点企业采取临时限产或限排措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等主要大气污染物至少限排50%。在市区限行区域、限行时间段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车(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车辆除外)停驶80%。建筑工地将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至少每日5次。道路保洁要增加清扫、洒水、喷雾频次,至少每日7次。公交车将延长运营时间,保障市民出行。

  衡水橙色二级响应措施即包括,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停止户外活动;对水泥、钢铁、煤储和煤运、燃重油等重点企业采取临时限产或限排措施,关停20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至少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60%;施工单位停止一切可以产生扬尘的作业;土石方施工工地减少土方开挖规模至少50%;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车辆采取停用80%的措施,根据机动车车牌尾号采取单双号限行等等。

  红色一级响应措施主要包括,关停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企业;大型超市、商场(不包括专门经营食品、药品的),以及涉VOC排放的服务业酌情减少营业时间;中小学、幼儿园停课;企事业单位根据情况实行弹性工作制;关闭景观灯光;停止举办大型户外活动等。

【责任编辑:丁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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