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色预警:公务车停驶30%
某一设区市将发生连续3日300<AQI<500时,发布该市橙色(Ⅱ级)预警。
启动橙色应急响应后,对本地应急预案确定的企业名单,实施停产或限产减排措施,关停20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确保本地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在日常排放基础上最低减排30%。限制未安装脱硝设施机组运转,使用应急备用优质煤,实施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
调整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主城区实行大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每日6时至24时区域限行。公务车停驶30%,停驶公务车车牌号及时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停在所属单位指定的地点。
对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施工,采取围挡与覆盖措施,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2次以上,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喷雾作业频次2次以上。严禁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焚烧等行为。关停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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