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把能由市场形成的价格都交给市场。基于这一改革思路,许多专家预见,在不远的未来,民用水、电、气等资源价格将在市场主导下全面进入阶梯时代。
我省在2012年提出了阶梯电价实施方案,并于当年5月10日针对该方案召开了民众听证会。听证会上,市民对于不同档位的电量基数、计价周期、电价水平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听证会结束后,尽管原本定于当年6月1日施行的阶梯电价推迟了一个月出台,但相应的各种施行方案都更加完善,也更加便民、惠民。
如何充分听取和尊重民意,让更多百姓参与价格改革,也是今后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要充分考虑的因素。
毕竟,水、电、油、气等资源的价格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任何针对这些基础性资源的政策都会对百姓生活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对于基础性资源价格的改革,听取民意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切实听到老百姓的诉求,才能做到有的放矢,让政策的出台真正起到惠民生、保民生的作用。
在我国,资源性产品多数是由垄断行业控制的公共性产品,既关系百姓切身利益,也与诸多部门和企业的利益紧密相连,资源性产品价格的放开,市场化的推行,也绝不是放任不管。职能部门在放权的同时更要加强监管的力度,在保证居民消费者利益的同时,防止资源经营出现新的垄断。这就要求,在落实资源性产品价格市场化的同时,更要做到其他配套制度的同步推行。
文/高珊 边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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