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新闻网讯 记者于近日在市纪委、监察局召开的典型案件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霸州市人大原副主任、党组成员刘兆侠,霸州市政协副主席、原党组成员、霸州市国土局原党委书记杨尚军,两人的家庭均在盛达公司持有股份,且未按规定向组织报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构成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行为;刘和杨在霸州市国土局旧办公楼所属土地出让过程中,在未经规划部门同意的情况下,违规将该地块划分为商业和仓储用途出让,构成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经市纪委监察局立案调查,报中共廊坊市委批准,给予刘兆侠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杨尚军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责任编辑:李莎】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