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王磊)近日,枣强县纪委专门下发《关于重申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严禁公款购买挂历贺年卡等年节用品,严禁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八个严禁”,确保廉洁过“双节”。
通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做到以下“八个严禁”事项: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赠送贺年卡、明信片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严禁用公款购买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和消费券;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严禁收受、索要各种形式的土特产;严禁用公款吃喝、走访宴请以及举办团拜会、同学会等联谊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严禁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据悉,枣强县纪委会同有关部门成立8个检查小组,采取明察暗访、巡查抽查、专项督查、集中检查等形式,对全县党员干部节日期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开通24小时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微信和微博平台,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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