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张家口电(燕赵都市报记者刘雅静)1月2日,新年上班的第一天,张家口市政府召开会议,出台推进热计量改革的具体实施意见。意见对2013—2014年采暖期和2014—2015年采暖期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目标任务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住建部门、供热部门等相关部门必须配合推进热计量改革。
2011年,张家口市政府便在全市11个小区内推行热计量改革,并要求在当年采暖期结束时对这11个小区实行热计量收费。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热计量收费由于种种原因被搁浅。本报2013年12月31日曾刊发《张市供热计量收费缘何迟迟不推行?》的报道,对此事进行关注。
热计量收费范围明确
此次,张家口市政府再次明确对全市热计量改革完成的区域必须进行热计量收费。其中,桥东区包括盛华苑、花园小区等21个小区和宝丰小学等2所学校;桥西区包括天河尚城、利垣小区等21个小区和南菜园小学等5所学校;高西区包括丰泰亲和苑、幸福家园等10个小区和高新区第一中学等4所学校;宣化区包括吉祥小区、交通家园等 4个小区;下花园区包括康居苑(一期)、城市之光小区等14个小区。主城区要率先推进供热计量工作,主城区以外的县区启动热计量收费,年内配套出台《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供热计量价格及收费办法》,共有11个小区和9所学校本采暖期必须实行热计量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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