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全面实现统筹区域内和省内异地就医及时结算
《计划》提出,加快建立统筹城乡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医疗费用结算方法,推进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全面实现统筹区域内和省内异地就医及时结算。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等三项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参保率均稳定在95%以上。
基本社会服务:专项救助延至低保边缘人群
《计划》提出,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城乡困难群体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和专项救助,规范基层低保监管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补尽补。专项救助延伸至低保边缘家庭,重点解决其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的困难。
社会福利方面,建立健全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拓展孤儿安置渠道,建立孤儿供养长效机制。
养老服务方面,增强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能力,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发放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到2015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
基本医疗卫生:城乡居民免费享受健康档案等服务
为全省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居民健康档案、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等慢性病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到2015年,实现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及以上合格的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
【责任编辑:高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