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推进科学发展绿色崛起
——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回眸
□河北日报记者 刘常俭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全面提升常委会的依法履职能力;地方法规的立改废工作结出累累硕果;大气污染防治、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取得明显成效……
刚刚过去的2013年,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依法履职的各项工作,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方面取得扎实成效。
注重立法的计划性和统筹性,发挥常委会主导作用。共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9件,审查批准地方性法规7件
我省是农民工输出大省,全省农民工达1500多万人。针对损害农民工权益的一些突出问题,亟待建立健全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予以保障。
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和具体体现。省人大常委会深感重任在肩,在制定省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时,他们多次深入建筑工地、厂矿企业,与企业主、农民工等面对面交谈,并多次召开由政府有关部门和法律部门负责人等参加的立法座谈会,听取各方面建议和意见。历经三次审议表决通过的这部法规在就业服务、劳动用工与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等方面作出更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为有效解决集中在建设领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督促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预存工资保证金。建设单位预存的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清偿因拖欠工程款而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建筑施工企业预存的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其承建项目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未按规定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
近几年,大气污染防治成为一个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话题,也是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省人大常委会如何在这方面有所作为?2013年,他们把关注的目光投向两部与控制雾霾有关的地方性法规——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的立法上,最终保证了两部法规的及时出台,我省也成为华北地区首个立法促进散装水泥发展的省份。
【责任编辑:高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