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不进来调进来”、“前门进不来从后门进来”;只要不出问题、不受处分,年度考核都“称职”……针对我省公务员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依法加强公务员管理
河北日报记者 刘常俭
公务员法实施7年多来,我省贯彻落实的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2013年10月中旬,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深入到石家庄、邯郸等6个市,同时委托承德等其他5个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情况表明,2006年以来,省政府对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高度重视,完善制度,创新举措,依法有力推进法律实施和公务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边黎明说,日前检查报告已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对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省政府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办理。
严格管理“出入口”
公务员法一条重要规定是“凡进必考”。其中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办法。据统计,2006年以来,全省行政机关有8847名公务员通过竞争上岗得到提拔重用,一些优秀公务员脱颖而出。
检查组发现,在公务员管理环节,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执行公务员法不够规范、不够严格的问题。从“进”的环节看,“考不进来调进来”、“前门进不来从后门进来”的问题还没有完全杜绝。从“管”的环节看,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公务员只要不出问题、不受处分,年度考核都“称职”,可以平稳熬年头,部分公务员混日子现象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从“出”的环节看,各地都制定了一些“土政策”,一些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五十一二岁,甚至不满50岁就被“切线”切下去了。这些人,一不坚持工作、二不办理退休手续,被称为“一不做、二不休”,既长期占着行政编制使新人进不来,又造成了人才资源的极大浪费。
检查组建议,要严格坚持公务员“凡进必考”,把好入口关。研究制定科学的公务员考评机制,依法兑现奖惩,强化考核结果的使用,把考核结果与干部的提拔使用挂钩,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完善退出机制,畅通“出口”,特别是相关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具体办法、政策,完善“二线”人员管理办法,解决好按年龄“切线”问题,确保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要积极稳妥解决登记遗留问题和混编混岗问题,加大对公务员管理的投入,将培训、奖励、面试等经费列入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责任编辑:见习编辑王春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