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群的权利诉求
制度成屏障
“按照河北省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标准规定,如仅有单眼为视力残疾,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10日,衡水市残联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类人群属于残疾人的范畴,但是达不到办理残疾证的标准。
随后,记者从衡水市车管所获悉,按照公安部发布的、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其中第11条规定:“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单眼视障者确实不符合驾照申领条件。工作人员介绍,单眼视障的人在行车过程中由于路况、天气、突发事件等因素会遇到很多不同情况,导致应急反应慢,不仅增加了自身行车的危险,更有可能对公共安全造成隐患。“我们既不能办理残疾证,又不能参加正常人的驾照申领考试。”两个部门的说法让李伟们感到困惑,既然权威医学评定标准将单眼视障人群认定为视力正常人群,那么也应与视力正常者一样,有申领驾照的权利。在王明提供的一份名单中记者看到,有200多名全国各地单眼视障人士以及热心关注人士的联合签名,呼吁社会更多地关注他们,摆脱夹缝中的生存环境,“我们相信,当呼吁面拓宽之后会有更多人支持。”
【责任编辑:丁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