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共查处“吃拿卡要”等问题152件,处理312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69人
河北新闻网1月22日讯(河北日报记者别志雷)今天上午,在河北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河北省通报了12起“吃拿卡要”典型问题。
通报指出,省纪委监察厅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对全省执法执纪部门和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吃拿卡要”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查处“吃拿卡要”等问题152件,处理312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69人。
12起典型问题如下:
一、景县畜牧水产局乱收费问题。2013年5月至8月,该局向全县养殖户以每盒加价100元的价格发售瘦肉精检测卡,共发售19盒,违规多收1900元。2013年11月26日,经景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该局主管副局长主维林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费予以退还。
二、鹿泉市经济开发区学校原校长宗素梅虚开发票问题。2012年2月至6月,宗素梅安排学校报账员韩志华将11780元招待费以虚开办公用品发票方式入账。2013年11月20日,经鹿泉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宗素梅党内警告处分;2013年12月2日,经鹿泉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韩志华行政警告处分。
三、玉田县第一中学乱收费问题。2013年上半年,该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向高一学生违规收取补课费、文印费、试卷费等每人165元,涉及金额30余万元,且未开具正式票据。2014年1月19日,经玉田县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校长赵仁义行政记过处分,违规收费予以退还。
四、滦平县城管局广告牌匾股股长张忠维违规使用、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问题。2012年5月,张忠维在办理广告审批手续过程中,个人私自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现金1000元。2012年6月至2013年3月,张忠维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摩托车,个人私用。2013年7月17日,经滦平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张忠维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五、清苑县人民医院乱收费问题。2013年8月1日至10月24日,该医院超标准收取患者诊查费、换药费,违规收取床位费,涉及金额23817元。2013年11月28日,经清苑县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该医院主管副院长刘新记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院长李文平行政警告处分,违规收费予以退还。
六、文安县医院医生刘松恺“收黑钱”问题。2013年10月27日,刘松恺在检查化验过程中,私自收取患者化验费150元,未上交医院。2014年1月20日,经文安县卫生局研究决定,给予刘松恺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给予该院检验科主任樊斌行政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赵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