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调查,“僵尸车”产生的原因一般有三种:车主家中有多辆车或长期在省外、国外等原因不常用车;车辆临近报废,维修代价过高,干脆将车一弃了之;失窃车辆或犯罪分子作案后遗弃车辆。
据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张华警官介绍,“僵尸车”长期占据道路、停车位等,挤占公共资源,使一些车辆难以找到停车位而滞留路边,进一步增加了交通压力,造成拥堵。另外,这些车辆长期停放、无人维护、布满灰尘,直接影响城市形象。还有就是“僵尸车”存在自燃自爆隐患,有的“僵尸车”电路老化,油箱有残留汽油,在高温之下极易自燃。
监管执法有难点
妥善处理可起诉
调查发现,要妥善处理“僵尸车”,存在监管、执法等方面的难点。张华分析认为,如果车主将车辆停靠在正规停车位,属于依法停车,交警部门就难以处理。另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停放在停车场或正规停车位上的车辆,并无停放时长的规定。
从监管部门方面讲,老式开放社区内的“僵尸车”属于交警、城管部门管理,而新式封闭社区内的“僵尸车”主要由物业负责。监管的不统一也给处理“僵尸车”带来了难度。
在这种情况下,不少业内人士建议,应增加停车位连续停车时长的规定,并细化对“僵尸车”的执法标准。同时,完善车辆报废、回收体系,简化车辆报废手续,利用补贴等手段鼓励主动报废,并对随意遗弃车辆的车主追责。
那么在目前情势下如何清理“僵尸车”呢?
对此,河北仙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新维认为,小区物业和停车场管理人员可以在掌握车主信息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适用债权、物权等相关法律进行裁判。还有就是可以明确交管、城管、物业等部门权责,组织联合执法队定期对“僵尸车”集中排查清理,并对监管不力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截至发稿时记者获悉,目前省会城管部门正在对“僵尸车”进行摸底,适时将联合交管等部门对“僵尸车”统一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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