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距“悬崖”不足一米。
有过临时安置过渡,补偿款没了只好搬回来
记者了解到,为保证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4户村民曾与西五里铺村村委会签订《西五里铺村汛期危房村民安置协议》,协议上写有“汛期已到,原村委会旧址前方4户村民住房进行了现场查看,经初步认定,一旦出现连雨天气极易引起坑槽滑坡,造成4户村民房屋损坏,为确保汛期村民生命财产安全,经两委会研究决定,对该4户村民在汛期内进行临时安置。”协议还规定“4户村民在汛期内(2013年7月5日到9月30日)做好过渡搬迁工作,协议签订后,一次性接到临时救助款每户6000元。限时在2013年7月6日前完成搬迁,如果不按时限撤离危房后果自负。”
为了保证自身安全,村民按协议要求全部撤离,直到汛期过后才搬回来。没过多久,居民再次收到一个《过渡补偿协议书》,一位村民说:“10月中旬,我们又与开发商签了一个协议,协议规定开发商按照每户每月2000元进行补偿,先一次性给我们三个月的补偿款,让我们尽快搬离。拿到了三个月的补偿款,我们再次租房搬走,直到今年一月份,补偿款用完了,开发商不再出钱,我们只能搬回来,继续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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