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卫彦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全省法院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省政府的大力支持、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按照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批准的法院工作安排,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65816件,审、执结534050件,同比分别下降7.29%和9.86%。其中省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7467件,同比上升16.04%。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河北建设
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惩治与防范并举,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5441件,判处罪犯45592人,同比上升0.07%和2.45%。
依法惩治严重刑事犯罪。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形势变化,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以及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共审结此类案件7560件,判处罪犯9552人;依法严厉打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共审结此类案件1195件,判处罪犯1352人。
深入开展各类专项行动。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判决黑恶势力犯罪13案189人;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行动,共判决抢劫、抢夺和盗窃犯罪7236案10939人;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专项行动,集中宣判了一批环境污染犯罪案件;高度重视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269件。
坚持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牢固树立程序公正意识,维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依法保护被害人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宣告8名被告人无罪。积极探索实施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49.72%。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适用量刑规范化程序审结一审案件18981件,上诉率为3.30%,抗诉率为0.38%。
【责任编辑:王春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