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 国内国际 政务 评论 历史 论坛 博客 投诉 视频 娱乐 图库 热点 财经 房产 健康 教育 旅游 汽车 电力 国企

河北发布春节消防安全提示 住宅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1月29日讯(河北日报通讯员武胜华记者周远)春节期间,正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高峰,各种商贸和庆祝活动多,人流、物流聚集,各地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历来是火灾多发高发期。今天,省公安消防总队发布12条消防安全常识,提示公众过节勿忘防火,共度平安佳节。

    希望各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节日消防安全。

    社会单位消防设施要确保完好有效,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等消防设施处于自动启动状态。发生火灾后,要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第一时间组织人员逃生并拨打119报警。

    高层建筑疏散通道和楼梯间严禁堆放杂物,防火门要保持常闭状态。发现存在火灾隐患,请拨打96119进行举报。

    春节期间,家庭用电量陡增,家用电器不能超负荷使用,用完后要随手关闭电源;一旦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燃气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切勿开关电器或在室内接打电话。

    电动车要购买合格产品,定期维修保养;尽量在室外充电,避免长时间充电;充电时,周围也不要有可燃物。

    提前熟悉所在场所的周围环境,了解疏散通道位置和逃生路线。如遇火灾,要迅速逃生,不可贪恋财物,更不能返回火场拿取财物。

    春节期间,外出旅游注意消防安全。出门前,查找家中消防隐患,清除室内阳台、楼道可燃物;关闭电器、燃气开关;紧闭窗户,谨防室外飞火引发火灾。

    春节旅行入住宾馆酒店时,留意安全出口的位置,熟悉逃生方向和路线,留意灭火器、防烟面罩等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如发生火灾,要快速逃生。

    在景区游玩时,遵守景区的防火规定,不要随便吸烟、乱扔烟头;进入山林景区,不要携带打火机、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不要在山上野炊生火,防止引发火灾。

    春节出行时,驾车和乘坐客车、火车、轮船等各类交通工具,不要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如发现别人携带要及时提醒、制止。

    购买烟花爆竹,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公司或商店购买。要在指定的地点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居民住宅区、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山林、柴草堆垛、高压线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不要在窗口、阳台、室内或对着人群、车辆、建筑物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升空的烟花爆竹落地后如有余火,请立即将余火扑灭或将残片移走。

【责任编辑:王春锐】 http://hebei.hebnews.cn/2014-01/30/content_3760547.htm true report http://hebei.hebnews.cn/
河北新闻网-河北频道
河北新闻网-河北日报
分享到
更多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167277165。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4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