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大哥,你的困难就是我们的困难,咱们共渡难关。这是我们全院71名干警捐的两万块钱,你收下,给嫂子治病。”1月24日上午,在盐山县杨集乡东托村托寿凯家,盐山县法院院长陈庆鑫将全院干警的捐款交到托寿凯手上。
这是一次特殊的捐助慰问活动。受助方是身患绝症的当事人,捐助方是曾经办理案件的法院的全体干警。
事情还得从2013年12月中旬说起。当时,盐山县法院城关法庭副庭长刘晓接手了一桩离婚案件。原告方陈美丽要求和丈夫托寿凯离婚。刘晓打电话给被告方托寿凯,问他是否收到有关诉讼文件,没想到电话里托寿凯对刘晓大发脾气:“你们知道内情吗?你们法官连这样的案子也接呀!这个官司我不打,婚也不离!”托寿凯说完就挂了电话。
托寿凯的话让刘晓一头雾水。按理说,立案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案件都要立案,当事人有什么诉求等案件开庭审理的时候可以充分说明,这案子没开审,当事人就一团火气,其中定有原由。为了弄清案情,第二天一大早,刘晓就赶到了托寿凯家。“这个婚不离。我患病卧床不能动时,她背我去看病。现在她得了癌症,向我提出离婚是为了不拖累我。”托寿凯向刘晓说出了陈美丽要离婚的真实想法。原来,2012年9月,陈美丽被确诊得了肺癌,一年多治疗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看到丈夫一边照顾自己,一边打零工补贴家用,还得照顾不到10岁的儿子,陈美丽就想通过离婚减轻托寿凯的压力。
了解到托寿凯夫妇感情深厚,刘晓便劝说陈美丽撤回了离婚诉讼,并和院领导请示退回了诉讼费。听到刘晓的介绍后,托寿凯一家人的遭遇牵动着盐山县法院干警的心。陈庆鑫决定从法院“金色天平爱心社”基金中拿出两万元,资助托寿凯一家。
“金色天平爱心社”是盐山县法院于2013年12月成立的爱心组织。盐山县法院政治处主任崔文祥介绍说,成立“金色天平爱心社”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筹集爱心基金,帮助那些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全院干警都是爱心社的成员,基金则来源于全院干警的捐款。托寿凯一家是“金色天平爱心社”成立后救助的第一个当事人家庭。(河北日报记者 周万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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