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河北省卫生计生委获悉,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降低重污染天气相关疾病发病率及病死率,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预案》等,我省正式出台并印发《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诊疗方案(2014年版)》。
17家医疗机构可上报病例信息
《诊疗方案》指出,为了解重污染天气对疾病谱的影响,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病例信息登记工作。其中空气污染高发地石家庄市、保定市、唐山市、辛集市选取部分医疗机构做好门急诊就诊和住院患者登记,及时统计分析就诊患者疾病类别与数量,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收集后,每半个月将数据上报至省卫生计生委。
记者了解到,选取的部分医疗机构共有17家,分别是石家庄市: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石家庄市第一医院、河北省儿童医院、青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唐山市:河北联合大学附属医院、唐山市工人医院、唐山市妇幼保健院、许庄社区卫生服务站、钓鱼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定市: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保定市第二医院、保定市儿童医院、建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辛集市:辛集市第一医院、田庄乡卫生院。
根据《诊疗方案》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做好重污染天气相关疾病特别是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肺炎、心脑血管疾病等急救药品、设备的物资储备。尤其是重污染天气地区红色(I级)应急响应时,医疗机构要预留应急床位,开通重污染天气呼吸系统疾病等急救绿色通道,积极做好患者救治准备工作。
【责任编辑: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