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王峻峰)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发出通告,要求从即日起在全市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33种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的高毒农药及其混配剂。
石家庄市规定,除控制重大植物疫情和生产实践中特殊需要外,严禁销售和使用对农产品质量有较大安全隐患的氧乐果、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等20种高毒或高残留农药及其混配剂。对于擅自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以及出售农药残留超标农产品的个人或单位,依法严厉查处。
【责任编辑:王春锐】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王峻峰)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发出通告,要求从即日起在全市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33种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的高毒农药及其混配剂。
石家庄市规定,除控制重大植物疫情和生产实践中特殊需要外,严禁销售和使用对农产品质量有较大安全隐患的氧乐果、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等20种高毒或高残留农药及其混配剂。对于擅自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以及出售农药残留超标农产品的个人或单位,依法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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