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日报讯(记者高伊凡 通讯员赵彦辉 谢晓英)3月1日,由纳税人自行申报、自主核定月定额的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系统,将在邢台市上线运行。
一直以来,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核定权都在税务机关。今年1月1日起,纳税人拥有了定额核定的自主权,根据相关文件,定期定额户对主管地税机关核定的定额有争议的,可以在接到《核定(调整)定额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重新核定定额申请,并提供足以证明其生产、经营真实情况的证据,主管地税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
落实新定期定额管理办法需要相应的软件支撑。新的管理系统在升级完善原定额管理软件有关模块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定额管理程序和定额管理方法,使定额数据更为准确。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新定额办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变地税机关事前审批为事后审核,纳税人从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参与,在本质上体现了征纳双方的平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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