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团市委传来喜讯,沧州市8个县级团委获得团省委表彰,获奖名额居全省第一。
团市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沧州市2013年县级团委工作考核办法》,团市委以现场述职、实地观摩、日常工作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共青团工作进行了年终考核,其中任丘、孟村、运河区、新华区、青县、高新区、中捷、南大港8个团委成绩优异,作为沧州市优秀县(市、区)、开发区团组织代表,参加了2013年度团省委组织的视频述职会议,分别围绕团省委“4+1”工作重点和本地区团组织一年来的中心及特色亮点工作进行了年终述职。
按照团省委评分标准和考核细则,沧州市参加述职的团委成绩排名靠前,其中任丘团市委获得“河北省十佳团县(市、区)委”荣誉称号;青县团县委、孟村回族自治县团县委、运河团区委、新华团区委获得“河北省优秀团县(市、区)委”荣誉称号;中捷、高新区团委获得“河北十佳开发区团组织”荣誉称号,南大港团委获得“河北十优开发区团组织”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赵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