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城晚报讯 您有没有过这样的尴尬:去饭店吃饭被告知“本店谢绝自带酒水”或是“本包间有最低消费”。对此,您是否也担心不接受自带酒水和最低消费会驳了自己的面子,扫了大家的兴,而选择向饭店妥协呢?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表示,餐饮行业中“禁止自带酒水、收取包间费”等规定属于“霸王条款”。相关法案——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将于3月15日正式实行。昨日,记者走访本市各大酒店发现,此类“霸王条款”在餐饮市场较前有所减少,但咖啡馆、KTV等地方仍然存在。
中小型饭店>>
很少有消费门槛限制
昨日,市民小张向本报反映,他请几个朋友去桥西一饭店吃饭,为了让大家喝得尽兴,他特意从家中带了一瓶泸州,却被告知酒店是禁止自带酒水的,让小张觉得特别尴尬。
像小张这样的情况到底多不多呢?昨日,记者先走访了市区部分小饭店。并没有发现饭店有消费门槛的明确规定。“以前很多设消费门槛的小饭馆都已经取消了。我们主打经济实惠牌,靠得是口碑和回头客。”八中附近的一位小饭馆老板说。
“在我们这儿吃饭没有任何附加条件,酒水可以自己带也可以从这儿购买,我们会按市场价计算,而且我们这里也不收取任何包间费。”亿德隆附近一家饺子馆的老板娘这样向记者说道。当问及原因时,她说:“我们也想多赚些回头客,客人常来照顾生意,也就不在乎什么酒水赢利了。”
【责任编辑: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