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保障房的受理审核程序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受理窗口,即时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及时审核,并按照《石家庄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入户调查实施方案》入户调查。之后,报区住房保障部门。
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审核意见,经区政府常务会把关,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城镇低收入家庭的收入认定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评估办法(试行)通知》(石政办发[2013]38号)文件执行。
公共保障房分配采取分类、分批次轮候配租方式
按照《通知》规定,公共保障房按照特殊家庭优先原则、轮候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类、分批次配租。
分类配租
分类配租是指将已具备配租资格的保障家庭分两类配租。
第一类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第二类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
【责任编辑: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