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 国内国际 政务 评论 历史 论坛 博客 投诉 视频 娱乐 图库 热点 财经 房产 健康 教育 旅游 汽车 电力 国企

石家庄多个小区外规划路被私设停车场 油漆桶也能圈地

来源:燕赵晚报

    非法停车场由区交警大队取缔

    4日上午,记者联系了新华区城管,对方表示,城管主要对已经通过审核、备案的停车场进行管理,而那两个小区规划路上的停车场,他们并不知情,具体还需要向交管部门询问。

    当天下午,市交管局负责宣传的张姓工作人员答复,交管部门只负责对道路停车场进行审批,不论道路产权属于市政还是产权单位,设置经营性停车场都需要到交管部门备案,方可进行收费管理,而记者所说的这两处停车场目前暂未在交管部门备案,可以说是非法停车场。收费问题可以向城管反映,若取缔则可以向辖区交警大队投诉举报。

    记者上网查阅,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河北省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在公共停车场不能满足停车需求的区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和书面征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意见后,可以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道路停车泊位。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道路停车泊位。

    还提到一些不得设置道路停车泊位的情形,比如当停车泊位妨碍了市政公用设施和消防通道、医疗救护通道、盲道的正常使用;停车泊位设置后人行道或者非机动车道的宽度不足二点五米等。

    另外,如果经营性停车场工作人员未配戴统一服务标识、不按规定出具停车凭证和地方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或超过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停车费,机动车驾驶人有权拒付停车费。

【责任编辑:李莎】 http://hebei.hebnews.cn/2014-03/05/content_3813960_3.htm true report http://hebei.hebnews.cn/
河北新闻网-河北频道
河北新闻网-河北日报
分享到
更多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167277165。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4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