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报废奖励补贴标准
2013年淘汰“黄标车”,按照货车、客车、轿车、其他四类车型给予财政补贴,具体标准为:(一)货车。重型18000元、中型13000元、轻型9000元、微型6000元。(二)客车。大型18000元、中型11000元、小型(不含轿车)7000元、微型(不含轿车)6000元。(三)轿车。1.35升及以上排量10000元、1升(不含)—1.35升(不含)排量8000元、1升及以下排量6000元。(四)其他。牵引车、专项作业车参照货车的标准执行。
申领补贴须备齐相关材料
按照《补贴办法》,申请补贴时,车主需提供以下材料:《衡水市2013年淘汰“黄标车”补贴申请表》、车主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原件、黄标车照片、《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首页至车主变更登记页)、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行驶证正反面复印件。
2013年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政策执行期限为至2014年5月31日止,请车主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将“黄标车”交售拆解企业,逾期不再受理。
提前报废“黄标车”车主喜领补贴
2月28日上午,在联合办公窗口前,刚刚领到6000元补贴的李先生说,他的夏利车是1998年买的,现在还不到报废的时候,属于这次倡导提前报废的“黄标车”。在得知了相关政策后,他在2月14日把车交到了鑫鑫废旧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填写了《衡水市2013年淘汰“黄标车”补贴申情表》。前两天他接到了让他来领补贴的通知,很是高兴。他能领到6000元的补贴,他的那辆车就算买也值不了这些钱。支持了治理大气污染,个人又能得实惠,还是国家的政策好啊!
【责任编辑: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