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李可佳)今年第一季度,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调解员共调解纠纷558起,其中复杂社会矛盾纠纷115起。根据“以案定补”的激励机制,日前,该区司法局向辖区人民调解员发放了24790元人民调解案件补贴。
为从源头上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去年初,秦皇岛市海港区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人民调解员工作补贴的发放办法。具体内容为:对经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荐,镇(街)司法所审核,区司法局批准,专门从事民调工作且取得人民调解员资格的工作人员,每成功调解(事实清楚、调解公正、程序合法、调解文书制作规范)一起简易民间矛盾纠纷补贴30元,一起复杂民间矛盾纠纷补贴100元。简易民间矛盾纠纷以上报人民调解三联单为准,一般民间矛盾纠纷、复杂民间矛盾纠纷和重大疑难民间矛盾纠纷以上报人民调解卷宗为准。具体的发放程序是由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终结一周内将调解档案上报镇(街)司法所,司法所进行核实后半个月内上报区司法局审批。司法局根据纠纷的难易程度及纠纷的性质确定每件纠纷具体的补贴额度,登记汇总后每季度统一发放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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