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郑相来)2014年2月28日,宁晋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成功解救一名被拐卖儿童。
2014年2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公安局民警来到宁晋县公安局称:南宁市公安局办理的李某某拐卖儿童案中,其中一名女婴被辗转卖到宁晋县苏家庄镇某村一户人家,请求配合。宁晋县公安局得知情况后,局长吕立科、政委路小利、刑警大队长李志军非常重视,立即派刑警大队教导员李彦强、刑警二中队队长王浩鹏带领民警进行调查。通过各种途径,民警终于找到收买孩子的养母路某某,并努力劝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月28日,路某某带着收买的女婴来到宁晋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投案自首。
经讯问,路某某和丈夫王某某结婚4年来一直没有生育,2013年农历十月初三得知有一名女婴要找买家,路某某和丈夫王某某的父亲王兴某从晋州市营里村的一户人家花42000钱买来这一女婴。
目前,被拐卖女婴已被成功解救,并被安全移交给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警方和女婴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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