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公开涉税行政审批清单。摸清省、市、县局三级行政审批底数,公开行政审批目录,实行行政审批清单制度。各级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坚决杜绝反弹现象。对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落实到位,不得搞变相审批。
二是推出提高办税服务效率的“六提速”。即政策服务提速、登记办理提速、发票领用提速、多元办税提速、涉税审批提速、投诉处理提速。
三是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部门接待纳税人或接听纳税人电话的,明确由第一个受理者给予接待、办理,对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事,由其负责为纳税人做出正确指引,解决纳税人对办税流程不了解不熟悉的问题。
四是推出“三减负”,最大限度为纳税人办税减负。减轻资料报送负担,推行涉税资料电子化管理,实行纳税人提供资料及复印件一次报送、税务机关内部信息共享,解决纳税人反映的重复报送问题;减轻表单填写负担,实行网上预填单;减轻检查负担,省、市、县局统筹发布纳税评估任务,规范进户执法,原则上一年内不对同一纳税人重复检查,解决纳税人反映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问题。
五是公开纳税人信用状况清单,促进诚信纳税。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在网上公布。试行纳税信用黑名单制度,及时公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对纳税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提供更多办税便利,对严重失信纳税人实施重点监控。
六是公开执法权力清单,接受社会监督。清理税收执法权力事项,编制税收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公开税收执法权力目录。
【责任编辑:孙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