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晚报讯(记者红珊)近日,唐山市消协向社会公布了2013年十大维权典型案例。
去年6月,唐山市民熊先生在超市花450元购买了6瓶进口橄榄油,回家后发现其包装上印有两个日期,一个是包装日期BZ2011/04/20,另一个是分装日期FZ2011/12/04,该产品标注的保质期为24个月。消协工作人员确认橄榄油的保质期起点应以包装日期为准,熊先生购买的6瓶橄榄油为过期商品。经调解,该超市退还了熊先生全部购货款,并支付了10倍赔偿金。
唐山市消协公布的十大案例还关注了电暖宝爆裂伤人案、新车发现后喷漆、冰柜不制冷、热水器漏水淹地板、劣质化肥“毒”死树苗、新洗衣机频出故障、新装的吊顶石膏板两次掉落、话费莫名被增加、存话费赠手机活动中赠送手机有质量问题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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