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发现露天焚烧垃圾、树叶、冥纸冥钞,可拨打12319举报
清明节将至。为防止露天焚烧垃圾等影响大气环境,石家庄市城管委近日发出通知,禁止露天焚烧垃圾、树叶、冥纸冥钞等。
通知要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区道路焚烧包括各类垃圾、落叶等废弃物,同时倡导文明祭祀,禁止在公共道路焚烧冥纸冥钞等。
要求各相关单位把禁止露天焚烧垃圾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特别加强一线环卫工人的教育,严格按照环卫作业要求规范处置垃圾,所有垃圾、树叶、杂草等可燃物都要及时运到指定地点处置,做到日产日清,严禁乱倾倒、乱焚烧。
对违反规定人员,执法人员将按照《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规定予以处罚。(记者张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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