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创业项目、企业都可获奖励
NO14 创业项目可获最高5000元奖励
新规:对入选创业项目库且被创业者使用(新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创业成功连续经营六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达到一定人数)的项目,给予每个项目2000-5000元的奖励。
NO15 创业企业可获2000元奖励
新规:对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的新创办企业,开办五年内,当年吸纳的下岗失业人员、普通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返乡农民工、残疾人和退伍转业军人就业达到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年经营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奖励2000元;年经营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的企业奖励1000元。
NO16 新办企业可获企业资金扶持
新规:对经创业指导的新办工业企业,凡当年实缴当地财政税收10万元以上的(不含更名、股改等形式变更的企业),前三年,分别按当地财政分享税收部分的50%、40%、30%给予企业资金扶持。对经创业指导的新办商贸服务类企业,前三年,分别按当地财政分享税收部分的30%、20%、10%给予企业资金扶持。
NO17 建立创业典型表彰制度
【责任编辑:赵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