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结核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不仅损害患者的身体健康,给社会和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阻碍社会经济发展。那么,我省在结核病防治上做了哪些工作呢?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主任医师陈素良: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将结核病列为重点控制的重大传染病之一,相继制定并实施了全省结核病防治三个十年规划,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巩固和发展了省、市、县、区结核病防治体系,县以上从事结核病防治专业人员达1200余人。2013年全省报告并登记活动性肺结核病例33410例,登记率为46.1/10万,比2012年下降8%,比五年前下降29.1%。二是强化能力建设,规范了患者发现与治疗管理,落实肺结核患者免费检查和治疗措施,大大提高了发现率和治愈率。三是不断加大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投入,全省每年用于结核病防治经费达3000余万元,仪器设备得到快速装备和更新,有力地保障了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记者:据了解,我省正在构建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这将给患者就医带来哪些实惠和便利?
陈素良:《河北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提出了要加强省、市、县三级结核病防治网络建设,逐步构建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新型防治服务体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肺结核患者疫情报告,并将其转诊至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对肺结核患者进行诊断、治疗和登记。每个县(市)至少确定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负责诊断、治疗普通结核病患者。省、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卫生规划和结核病防治工作需要,确定定点医疗机构负责诊断、治疗耐多药肺结核及疑难、重症结核病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转诊、协助追踪肺结核患者,并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制定的治疗方案,对本地肺结核患者的治疗进行督导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规划管理、疫情监测与处置、实验室质量控制、防控技术指导、宣传教育和绩效评估等工作。
可以说,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的建设将有利于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更好地发挥各自优势,方便了患者就医、保障了医疗服务质量,加强了专科医院和结核病防治机构的业务合作,能够将专科医院患者纳入结核病防治规划管理,规范了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既保障了患者的治疗质量,又方便了患者就医,减轻了患者负担,理顺了各机构之间的关系,大幅度改善了患者发现工作。
记者:近年来,结核病防治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与挑战,我省有哪些防控新举措?
陈素良:我国是耐多药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肺结核患者中耐多药率为8.3%,每年新发耐多药结核患者12万。估算每年我省新发耐多药肺结核近2000例。耐多药肺结核具有痰菌转阴慢,传染期长,诊断、治疗和管理复杂,治疗费用高等特点。近几年耐多药和广泛耐药结核病的出现和蔓延,严重阻碍了我国和我省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进程,已成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全省已将耐多药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防治规划,并确保高质量实现耐多药防治规划目标。
要开展耐多药结核病的科学防治,必须完善全省结核病实验室建设。我省“十二五”规划提出,到2015年,80%以上的县级结核病实验室开展痰培养,100%的市级结核病实验室开展药敏试验,省级结核病实验室开展快速菌种鉴定。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具备痰分枝杆菌常规培养和快速培养、菌种鉴定、药物敏感试验、分子生物学基因诊断与分型的能力。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已具备开展痰分枝杆菌培养、菌种鉴定、药物敏感试验的能力。部分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已具备开展痰结核菌涂片及分枝杆菌培养能力。根据工作需要,定点医疗机构将陆续建立和完善结核病实验室,开展结核病实验诊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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