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汽车社会与汽车产业对接的层面分析,“限购+限行”这种处方药对产业的打击和负面影响也是巨大的。1994年,国务院公布的第一个《汽车工业产业政策》,最重要的精神是“国家鼓励个人购买汽车……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用行政和经济手段干预个人购买和使用正当来源的汽车”。2004年,新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出台,也鲜明地提出“推动汽车私人消费”。
不可否认,随着近些年汽车产业高速发展,在汽车社会层面,地方面临越来越沉重的治堵、治污压力,这的确反映了汽车社会层面与汽车产业层面没有做到统筹兼顾、科学规划。但是简单地用一刀切的行政手段限行、限购,会对市场上中低端的自主品牌形成致命打击,会使限购城市的汽车流通产业元气大伤,会对市场经济原本的发展节奏造成严重干扰。最终,国家汽车产业政策和地方汽车社会管理手段成了分裂的两张皮。
记者认为,越来越多的大城市采用“限购+限行”手段,必须尽快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家应当尽快完善顶层设计,从法律和政策层面明确,“限购+限行”能不能被地方任意采用?如果真到了必须采用的时候,其临界指标又是多少?其程序正义又应当是怎样的?
地方更应当学习国际大都市经验,学会多用市场之手治堵、治污,例如,加速完善轨道交通建设,形成以燃油税、中心区停车费、拥堵费等为杠杆的市场化调控手段。否则,蔓延下去,不限权的懒政之手会伸得越来越长。到那时,不但开车在中国各大城市自由通行会成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中国的汽车强国梦恐怕也会成为无本之木。
本版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