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一项名为“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的规定将在全省二级以上医院执行。一纸协议能杜绝“红包”之风吗?记者调查发现,要破解这个问题目前而言有些难度。在医院里,记者拦截了32位患者家属,其中有17位表示送红包。律师说,要想杜绝红包之风,须尊重医患双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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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二级以上医院
医患要签不收不送红包协议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昨天发出通知指出,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的通知》,自2014年5月1日起,全省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开展签署《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的工作要求。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医疗机构应在患者住院24小时内,由经治医师向患者或患方代表提供《协议书》,并认真解答疑问。二级以上医院(含开设住院床位的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等)必须开展,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对于二级以上医院所有住院患者,由主管医师或病区主治医师负责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并代表医方在《协议书》上签字。为体现医院法人代表责任,可在医方签名栏印制法人代表姓名。患方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名。
目前,省卫生计生委已制定了《协议书》参考文本(详情请登录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查阅),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据此编制辖区内使用的《协议书》模板,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河北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设立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各医疗机构也应在协议上公布本单位投诉电话。医疗机构要将医患双方签署的协议书置于每份病案末尾,纳入病案管理。
【责任编辑:丁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