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 (李文铭、谢杰)日前,青县公安局经缜密工作,成功侦破两起信用卡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马某、史某二人被抓获归案。
2月11日,河北农业银行青县支行来青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青县某村的马某、史某利用在本行办理的信用卡恶意非法透支诈骗钱款。接报后,青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对马某、史某涉嫌信用卡诈骗违法行为展开调查。经细致工作了解到,2012年8月6日,青县某村村民马某在河北农业银行青县支行办理准贷记卡一张,2012年11月22日,马某持卡透支授信最高额度3万元。透支到期后,农行工作人员在多次催促下,马某先后两次还款后拖欠本息合计17157.83元。农行工作人员催收剩余的钱款均未果。2012年8月6日,青县某村村民史某在河北农业银行青县支行申办准贷记卡一张,初始授信2万元,2012年11月7日,史某持卡透支2万元,透支到期后,农行工作人员在多次催促下,史某还款1000元,尚欠本息合计21058.23元。农行工作人员又先后3次向史某下达催收通知书,并多次电话催收,史某拒不还款。
青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根据调查所掌握的确凿证据于3月4日将马某抓获归案,经审讯,马某供述了其在农行办理的准贷记卡是史一文(化名)帮助办理的,办卡后将准贷卡借给史一文使用。透支款到期后,农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款,史一文(下落不明)先后还款15400元,余款一直未还。3月11日,史某主动向农行补交完透支款及利息后到公安局投案自首。经审讯,史某供述其同样是在史一文帮助下办的卡,办卡后将准贷卡借给史一文使用造成恶意透支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史某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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