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 国内国际 政务 评论 历史 论坛 博客 投诉 视频 娱乐 图库 热点 财经 房产 健康 教育 旅游 汽车 电力 国企

秦皇岛某市民砍伐自有林木被判处管制1年并处罚金

来源:河北新闻网

    □陈瑞锋

    日前,由秦皇岛市海港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滥伐林木案已作出宣判,法院判处张某管制1年,并处罚金3000元,没收作案工具。

    2013年4月,张某购买了位于秦皇岛市海港区北港镇姚周斋村宝润生态园内的237棵杨树和北墙外的11棵杨树。随后,张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林木砍伐。经鉴定,砍伐树木总量为48.202立方米。按照森林法的规定,即便是自有的树木,也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才能实施砍伐。否则,就违反了森林法。我国刑法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孙明霞】 http://hebei.hebnews.cn/2014-04/21/content_3893233.htm true report http://hebei.hebnews.cn/
河北新闻网-河北频道
河北新闻网-河北日报
分享到
更多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167277165。

实用资讯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4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