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达1000毫升 可终身享受免费用血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有关人士表示,全省统一临床用血报销政策,即公民献血后本人临床用血时,按献血量3倍免交规定的费用;公民献血达1000毫升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献血者配偶及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用血时,按献血量等量免交规定的费用。
省内报销(返还)血费的标准,统一执行《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制定河北省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10〕41号文件)和《河北省献血、临床用血费用报销(返还)比照标准》。
无偿献血相关人或代办人办理报销手续需提供以下资料:献血者的无偿献血证;献血者、用血者、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户口簿、军官证等);献血者配偶、父母或子女的用血费用报销,需提供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结婚证,派出所等户籍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等);输血(含品种、数量)证明(输血记录单或输血报告单等)复印件,并加盖医院输血科公章或病历复印专用章;就诊医院是未联网医院的须向联网医院提供住院或门(急)诊用血费用清单票据原件及相关病历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医院公章或病历复印专用章。
需特别提醒的是,无偿献血相关人用血后出院结算前,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联网医院提交报销所需材料。
【责任编辑:丁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