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日报讯(记者杜烁 通讯员岳光)昨日,记者从邢台市环保局获悉,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市区露天烧烤整治的通知》,要求市区露天烧烤摊点统一到划定集中区经营,暂不能进入集中区的摊点必须进店经营,做到不出店,不占道,不扰民。
通知要求,市区露天烧烤摊点集中到划定的四个夜市集中区(桥东车站南路市场、桥西葛庄市场、七里河新区湖心岛夜市、开发区信都路)经营,对暂不能进入夜市集中区的烧烤摊点必须进店经营,做到不出店,不占道,不扰民。在集中区和店内经营者必须使用清洁能源、加设油烟净化设施,实现无烟烧烤。
据悉,各有关单位将对露天烧烤经营门店、流动摊点开展集中整治,市管街道两侧整治由市城管局负责,店内烧烤油烟治理由市环保局负责,其余场所露天治理工作由辖区政府和管委会负责。桥东区、桥西区政府,开发区、七里河管委会,以及城管、环保等部门单位将建立长效机制,采取重点监控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跟踪监管,对出现不符合经营条件或不能积极配合整改的,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对不听劝阻,恶意阻挠执法工作或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政府督查室、市大气办加大对烧烤整治工作的督查力度,对工作力度大、整治效果明显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
【责任编辑: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