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 (崔立城)近日,香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传销组织成员诱骗一青年“入伙”,受害人拒绝后遭非法拘禁,致使受害人被迫跳楼逃脱而致伤的犯罪案件。
该案件受害男子杨某,2013年7月份在一次上网聊天过程中,认识一女网友,该女假借寻找异性伙伴为名主动搭讪受害人,并用花言巧语步步诱骗受害人“上钩”。杨某被该网友“甜蜜”谎言诱骗,双方约定在香河县某宾馆见面。2013年9月一天晚上,受害人杨某赶到香河,并和该女网友见了面。该女将杨某带到香河县某小区出租房留宿,进屋后受害人杨某发现该出租房内并非该女网友一人居住,屋内还有包括本案被告人尹某、王某在内的多名男性共同居住。此时的杨某心中顿起疑心,但仍被迫住了一夜。
第二天一早,受害人杨某就要求听“讲座”。此时,杨某完全醒悟,这是一个非法传销组织,自己被骗了。被告人尹某、王某要求杨某加入该组织,杨某不肯意欲离开,但尹某、王某等人多次强行阻拦杨某,并对其进行殴打。受害人杨某走投无路,被迫从四楼跳窗逃离,导致其骶骨多处骨折,左股上段粉碎性骨折的后果,经鉴定杨某伤情为轻伤。被告人尹某、王某于次日被香河警方抓获。
2014年3月26日,香河县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尹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被告人王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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