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奖励2013年度发展民营经济先进市县
百强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和创业功臣的决定
(2014年5月1日)
近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着力完善政策体系,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大力优化发展环境,民营经济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涌现出一大批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激励先进,进一步营造民营经济大发展、快发展的良好氛围,省委、省政府决定对2013年度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市县、百强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和创业功臣进行奖励。
授予石家庄市、廊坊市、保定市“2013年度河北省发展民营经济先进市”荣誉称号;授予固安县、三河市、香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县、邯郸县、栾城县、鹿泉市、滦平县、徐水县和正定县“2013年度河北省发展民营经济先进县(市)”荣誉称号。
授予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100家民营企业“2013年度河北省百强民营企业”荣誉称号,其中,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为“2013年度河北省民营经济金牌企业”;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为“2013年度河北省民营经济银牌企业”;隆基泰和实业有限公司、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三河汇福粮油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和承德天宝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为“2013年度河北省民营经济铜牌企业”。
授予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魏建军等100名同志“2013年度河北省优秀民营企业家”荣誉称号。
授予河北阳天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王庆华等100名同志“2013年度河北省创业功臣”荣誉称号。
省委、省政府对获得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市县和民营经济金、银、铜牌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创业功臣前十名人员给予奖励;其他受表彰的优秀民营企业家和创业功臣由所在设区市和县(市、区)政府参照省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希望受奖励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示范带动作用,在实现我省民营经济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伟大实践中再创佳绩、再铸辉煌。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全面小康的河北、富裕殷实的河北、山清水秀的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