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一小区电梯分时运行惹争议 居民认为服务缩水

来源:燕赵晚报  2014-05-09 09:36:37  责任编辑:李莎

燕赵晚报讯(记者冬子)昨日,沧州市天成郡府小区居民反映,这两天小区物业贴出通知,对每单元的两部电梯实行高峰期、平峰期两种不同的运行方式,即高峰期两部电梯同时运行,平峰期只运行其中一部电梯,并划分出具体的运行时间段。这一做法,引发业主与物业公司有关服务缩水的争议。

在该小区11号楼4个单元门口,由物业贴出的电梯运行时间调整通知上注明,从5月5日起,两部电梯同时运行时间为“7:00-9:00,11:00-14:00,17:00-20:00”,其余时间南侧电梯停运,并注明“每天9:00、14:00、20:00这三个时间点南侧电梯将自动运行至1层,并自动锁梯,请乘客在以上这三个时间点不要乘南侧电梯,避免被困在电梯里。”

11号楼居民王女士住在22层,她对此调整颇有意见,“楼里一些住户是老年人,平时帮子女带孩子,通常会在上午9点以后或下午2点以后带着孩子下楼到院里玩儿,万一被困在即将停运的电梯里怎么办?”王女士说,这个小区在沧州市属于比较高档的小区,入住才两年,入住率比较高,一梯两户,虽然仅剩一部电梯影响不是特别大,但是人们当初买这房子,看中的就是每个单元两部电梯等比较好的配置和服务,现在物业没和业主商量,就停一部梯,感觉自己应该享受的服务缩水了。

据了解,早在11号楼实行电梯分时运行之前,8号楼就已经开始实施了。由于8号楼中老年居民较多,反映也最强烈。记者以小区居民的身份拨打了物业客服电话,一工作人员解释,在非高峰时间段停运一部电梯主要是考虑到减少电梯的磨损,一旦运行中一部电梯出现问题,另一部电梯能接替上,不会影响居民上下楼。所以在小区有两部电梯的单元都采取这个办法。至于安全问题,她建议人们乘梯时尽量避开9时、14时和20时这几个自动锁梯的时间。据介绍,继小区的8号楼、11号楼之后,5号、10号、12号楼也将陆续实行此办法。其中5号楼一单元一梯4户,10号楼一梯3户。

小区居民按规定交了物业费、电梯费,物业却减少电梯运行,是否合理呢?对此,沧州市物业服务纠纷仲裁办公室主任皮德智律师认为,根据沧州市物价部门的规定,无论每个单元配备一部电梯还是两部电梯,电梯费都是按住宅面积收取。在此政策前提下,物业采取平峰期停运一部电梯的做法并不存在问题。由于电梯维护维修成本比较高,而电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的做法客观上也可减轻业主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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